法制網訊 記者莫小松 通訊員何家銀 一群地道的農民,假扮成“大師”,以做“法事”消災等理由,瘋狂詐騙14起,涉案金額61萬元,經廣西橫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日前,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鄧某湘等19人有期徒刑9年至1年2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至5千元不等。
  2011年4月17日到2013年5月14日間,鄧某湘、韋某朝等19名被告人為獲取非法利益,密謀通過封建迷信方式騙取他人錢財。之後,19名被告人伙同他人分分合合,分工合作,在橫縣、武鳴縣等地,以“大師”之名,“算出”被害人家裡近期將有血光之災,並以此為由要被害人拿錢來做“法事”消災為由,對被害人覃某某、黃某某等14名中老年婦女實施詐騙,騙取被害人錢財61萬多元。  (原標題:迷信詐騙 19名“大師”做“法事”騙錢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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