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郭先生來電稱:
  因為父母鬧離婚,一個女孩離家出走了。
  本報記者 南開宇 調查:
  8月18日15時許,欒城縣竇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,在竇嫗村美食林超市門口有一名離家出走的小女孩。副所長劉寧立即趕往現場,在超市外見到了女孩。面對和藹可親的民警叔叔,小女孩說自己叫丹丹(化名),今年9歲,是11日早晨從姥姥家出來的。這之後,便一言不發。民警通過小女孩報出的姓名在公安戶籍網上查詢比對,認為這個孩子很可能是鹿泉市某村人,民警欲送她回家,但小女孩似乎不想回家,聽到民警說送她回家,只是低著頭輕聲哭泣。
  為了讓女孩儘快回家,民警改變策略,由所里女民警和小女孩單獨聊天,其他人暫時迴避,希望通過聊天解開女孩的心結。民警輕聲細語耐心地和小女孩聊起了生活、學習、喜愛的事兒,漸漸地小女孩消除了對民警的敵意,說出了自己離家出走的原因。原來,丹丹離家出走是因為父母正在鬧離婚,丹丹先是被送到元氏縣的姥姥家暫住,父母一直對其不聞不問,丹丹以為父母再也不要她了,便離開姥姥家,想要去找姑姑,但是當她順著107國道走到欒城後迷了路。又累又餓的丹丹想到超市要點吃的,結果有心人報了警。
  經過民警耐心地勸解,女孩終於打開心結,願意讓民警送她回家。在家裡,丹丹的父母正焦急地四處尋找女兒,看到孩子安然無恙,一家人抱在一起痛哭。見此,民警輕輕關好了丹丹的家門,悄悄離去。  (原標題:父母鬧離婚9歲女孩離家出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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